出租物业的所有者或房东决定出售该物业的情况并不少见。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租户会怎样。虽然通常建议房东或业主等到租约结束后再出售房产,但这并不总是可行的。
根据 Seeff Property Group 的租赁代理人的说法,租户应该了解他们在这种情况下的权利。有一定的合法权利,但租赁协议也应对此作出规定,作为保障。
第一个方面是业主始终可以随时自由出售,但租赁协议将在其到期日之前保持有效和完全有效。业主不能因为出售而取消租约。只有租户方面的违规行为才会导致法律诉讼和取消。
承租人的权利以“huur gaat voor koop”的法律原则为指导。这是罗马-荷兰的法律原则,可以翻译为“租赁胜过以后的销售”。因此,承租人有权在租约到期之前留在该物业中。
但是,根据《消费者保护法》,承租人可以提前 21 天发出书面通知并遵循取消程序取消租约,其中包括支付租赁协议中规定的取消罚款或合理的取消罚款。
在任何情况下,租赁协议都可以包括一项条款,允许承租人有机会在某些条件下取消租赁,通常是支付合理的罚款。如果没有此类协议或取消,则租约将简单地转移给新所有者并继续。
一旦业主决定出售房产,可能需要进行一些活动。业主应在此之前与租户讨论出售事宜。租赁协议中还应该有一个条款,规定当房产出售时会发生什么。
这应包括进入房产进行查看,也可能进行摄影和发布代理人的检查。租赁协议通常会规定租户应该服从并提供合理的通道,但这应该安排在方便的时间并且对租户的干扰最小。
可能还需要在场所张贴“待售”和“已售”招牌等代理牌,以及在出售期间展示的招牌。
在展示日将要求租户离开房产,这些最好也应在租赁协议中规定。业主或房东应确保他们与租户做出适当的安排。
如果没有与新业主签订新的租赁协议,租户将直接搬出该物业。在搬出之前,应进行外出检查以验证财产的状况。租金押金必须退还给租户,扣除任何已同意的损害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