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豪登省高等法院在一项关于父母身份的开创性判决中裁定,祖母而不是父亲应从她照看的孩子的财产中受益。 孩子纠缠在父母去世的继承纠纷中并不少见。父母在孩子过世时这样做是不常见的。就是这种情况。
由高等法院法官乔迪·科拉彭(Jody Kollapen)提出的先例性判决重点在于对《无遗嘱继承法》(ISA)中“父母”一词的解释。在他面前的事情是关于谁应继承一个患有脑瘫并五岁去世的孩子的巨额财产(约1500万兰特)的争议。 他的遗产包括生前因疏忽而从卫生部支付的用于未来护理的款项,在他于2018年4月去世一个月后由高等法院院长任命的遗嘱执行人控制下。
三个人申请这笔财富:孩子的亲生父亲,亲生母亲和外祖母。 科尔拉彭法官说,他们的主张引发了关于父母养育和父母身份观念可以理解的含义和背景的重要讨论。 “为ISA目的定义父母是一个血液和生物学问题,还是确定父母的问题,在每种情况下都要考虑到父母的身份,父母身份和成为父母在我们的法律中意味着要考虑在我们的法律制度中享有最高地位的宪法制度的价值和目标?”他问。
法庭上的事实是孩子的父母从未结婚,也没有在孩子出生前后同居。
他的父亲出生时没有在场,也没有承担任何父母责任或以任何方式帮助抚养他。父亲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六个月大的孩子。
这个孩子与他的母亲和祖母住在一起。他的母亲患有抑郁症,无法适当照顾他。她会消失几天。她失业,经济上依靠自己的母亲。
祖母加紧工作,放弃了美发师的工作,成为他的专职护理员。
在孩子去世前不久,豪登省高等法院结束了旷日持久的法律战,她和妈妈被赋予父母责任和权利,而父亲的权利也被终止。
在该申请中,奶奶详细说明了孩子的需要状况,并解释说他无法坐着,无法自给自足,视力受损以及始终需要照顾,关爱和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