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卡奥夫阿拉 博史馆 2024-01-06 08:24 发表于江苏
魏源(1794—1857),名远达,字默深、墨生、汉士,号良图,湖南人。道光二年( 1822)中举人,道光二十五年(1845)中进士,任高邮知州,晚年时归隐,专注佛学,法号承贯。魏源主张变法,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号称近代中国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他对世界宗教的认识较多,所阐述的宗教思想对清朝的读书人产生了不小影响。本文将介绍一下魏源对“回教”的认识。
一、曲解天方教
“阿剌伯,古条支国也,回教既兴,乃有天方、天堂等名,皆花门夸耀之称,比其国于天上,其实本无此名”
评语:魏源无中生有,认为回教把阿拉伯比喻为天上之国和天堂以自夸。从他用花门来代指回教徒来看,他混淆了回鹘和回教的概念,这恐怕不能怪他,中国古代儒家的大多数“知识分子”们似乎始终保持了闭塞的本色,向来就几乎没有搞清楚过。
二、乱解先知立教
“摩哈麦本一市僧,忽起而创立教门”
“袭取释教礼拜斋成、持通施舍、因果浅近之说以佐之”
“(摩哈麦)默寻根源,竟捕风提影,水中捞月,立新教。...穆潜身穴中,假与神使晤,奉天命以耸众”
评语:魏源认为众所周知的回教先知穆罕默德是一个普通市僧,以释家和儒家的理论为基础进行附会而创立的教门。又认为先知穆圣是假借与神和天使见面,立新教唬人。魏源之所以有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因为他所读了许多有关基督教诋毁伊斯兰教的书籍,受到了潜移默化的熏染。
三、怀疑先知不懂人伦、回教不讲人伦
“中国有周以前,同姓婚姻不禁,然摩哈麦以女妻其兄之子,不避期亲,则其于伦也太渎”
“(回教)大抵亦无甚精奥,观于同族联姻,自娶娣妹,已可概见”
评语:魏源认为穆罕默德将女儿嫁给侄子不合伦常,回教的文明认识是周代以前的水平,不能与儒家的精妙相比。
四、怀疑先知非圣人
“删经定制,集群圣大成,而所定之制若此,所自援儒教仅如此,又何暇与议五伦?何暇与议六合?”
评语:魏源发现回教中有许多与儒释两家相似、相通的教诲,即以优越的文化心态认为先知不磊落,是援引抄袭的。
五、质疑回教禁食凶污而“专杀纯良”
“岂先王亦教人通主名杀生乎?先王教人但禁犬豕,专杀纯良乎?...乃徒计较于物性之纯不纯、污不污、利养不利养,而物命死生,漠然不问乎?”
“鸱枭嗜鼠,蜈蚣甘带,孰为正味乎?正难为味任侏俚者深求也〞
评语:魏源认为回教通主之名禁食犬豚和不纯良的动物没有道理,而且杀纯良的动物“不仁”,又嘲笑回教的饮食要求和鹞子喜欢吃老鼠,蜈蚣擅于吃昆虫一样。
六、鄙视信回教的人
“中士士大夫之无识者或从之。其人率阴鳌,寡廉耻,甘居人下,而中怀叵测,白为一族。海宇承平,可无大患,然其凶狠猛烈之气固难化也”
评语:魏源认为“中土”士大夫中没有见识的人才去追随信奉回教,这些人自甘堕落、阴险狠毒、心怀叵测,白搭成为一族,并且难以教化。
七、怀偏见而诋毁,宣扬威胁论
“惟腥膻之俗蔓延中士,刚狠毒鸷,自为一类,非我族类,实逼处此,终贻江统忧尔”
评语:魏源在其《圣武记》中认为西北地域的人因为信回教而变得凶狠狡诈,甚至认为这种笃信与犯罪没什么区别。魏源还怀疑回民对帝国不忠诚,有潜在威胁,应该最终按照西晋《徙戎论》的作者江统所说的那样把回民都迁出关去。并且魏源赞同乔光烈在《上慧方伯书》中所言:“(回民)尤善奸利,敢于为恶,纵官府得治之,然急则易讧,而少弛又易恣”。
可以看出,魏源对回教和回民偏见非常深。这种偏执首先来自于封建时代的传统夷夏观。其次则是对清入关以后回民发动的数次反清起义所形成的认识。
魏源是咸丰七年(1857 )去世的,从清初至此,共发生了至少十六起回民起事的事件。例如:乾隆十三年(1748)米刺印、丁国栋起义;乾隆二十年(1755)黑山派和卓起义以及五月的阿睦尔撒纳起义;乾隆二十二年 (1757)到二十四年(1759)的大小和卓反叛;乾隆三十年 (1765)乌什农民起义;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起义;乾隆四十八年(1783)田五起义;嘉庆二年(1797)玉素甫起事;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 )张格尔的反叛;道光二十七年(1847)的“七和卓反叛”;咸丰二年(1852)、五年(1855)、七年(1857)在回疆的反叛事件等。
而实际上,如果论起义或反叛,各民族对清的反抗都层出不穷,尤其是人口最多的汉民族,声势最为浩大,分布最为广阔,仅说一个白莲教,就波及数省,让清帝国头疼不已。魏源如此灯下黑,看不见而已。 魏源阅读的书籍大量来自欧洲,其中不乏基督徒对伊斯兰教的诋毁,尽管他意识到了许多污损之词,如他说“西洋人崇耶稣,辟回教。故语皆诋斥,今去其已甚,存其大概”,但是毕竟还是没用摆脱影响。因此,这位所谓睁眼看世界的士大夫,在某些方面也是徒具虚名。当然在今天看来,这不过是时代的局限性罢了,再说即便当下一些知书达理的学问人,见识比之魏源,恐怕还不如呢!
注:本文资料参考李志源《魏源宗教思想研究》
卡奥夫阿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