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mi 官场解谜 2024-01-18 17:36 发表于山西
原来,在省级层面,省委书记不仅是地方党政“一把手”,还兼任省军区的第一政委。
然而,随着军改的推进,发生了一些变化,省委书记不再直接兼任省军区的第一政委,而是改为兼任省军区党委的“第一书记”。
而这种变化不仅限于省级层面。
在地市级,市委书记原本也兼任军分区(或警备区)的第一政委,
在县级,改革前县委书记则兼任县人武部的第一政委。
军改前,不仅是省军区系统,武警部队也是如此。例如,在军改前的武警部队中,省公安厅长兼任省武警总队的第一政委,而市公安局长则兼任市武警支队的第一政委。
那么,省委书记在省军区中的职务,由第一政委改为第一书记,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为什么会进行这样的改变呢?
一、省委书记和省公安厅长,不再兼任省军区和武警总队“第一政委”
“军政双管”的安排,其实不仅在省军区,省级武警总队也是如此。
首先,省委书记和市委书记的兼任情况。
在军改之前,省委(市委)书记通常会兼任所在省军区系统的第一政委。
其次,在公安系统中,这种双重职务的安排同样存在。
公安系统的局长和厅长,通常还会兼任相应行政区域内武警总队(或支队)的第一政委。
具体来说,省级、直辖市级和自治区级的公安厅(局)长不仅负责公安工作,同时还兼任相应的武警总队第一政委。
而在地级行政区(如地级市和副省级市),公安局长同样兼任当地武警支队的第一政委。
这种在军队和公安体系中实行的双重领导职务的组织结构,在军改之前,相当普遍。
二、省委书记在省军区中兼任的“第一书记”和之前的“第一政委”有何区别?
军改后,地方党委书记兼任省军区系统的第一书记,而非之前的“第一政委”。
具体而言,省委书记兼任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市委书记则兼任军分区(或警备区)的第一书记。
这一安排与过去相比,有了根本性的变化。
在军改之前,地方党委书记通常兼任省军区系统的第一政委,而军改之后,则改为兼任第一书记。
这一变化适用于所有省级军区,无论是陆军总部管辖的省军区还是军委国防动员管辖的省级军区。
省军区系统的职能非常明确,它既是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分,也是同级政府的兵役部门。
其核心职责包括国防动员等若干重要功能。
为了更好地协调军地关系,确保有效沟通,军地双方的主要领导会交叉任职。
三、军改后的省军区还有哪些变化?
虽然各省军区的名称各异,如湖北省军区、北京卫戍区、新疆军区、重庆警备区等,它们都统一归类为省级军区。
这些省军区主要负责国防动员、兵员征集、军事设施保护、民兵训练与管理,以及协调军队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此外,它们还承担着后备力量的建设、国防教育和宣传等任务。
然而,在2016年的军事改革(本轮军改)之前,省军区的职责范围更加广泛。
军改前,省军区除了上述职责,它们还负责退役军人安置、预备役部队的训练和管理、边防和海防的管理。
本轮军改后,省军区的部分职责被转移给了相应的军事部门或政府部门。
这一调整意味着省军区可以更加专注于它们的核心职能,如国防动员和军事设施保护。









